小心啊,兄弟们切莫有样学样,《刑法》第六章(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)第301条专门有条“聚众淫乱罪”!前段时间,南京某大学副教授马晓海就因多次进行交换性伴而被起诉,同案的有22人,算是阵容庞大了。虽然有社会学者李银河呼吁国人“宽容对待换妻一夜情行为”,废除“聚众淫乱罪”。但毕竟不是主流,专政机关倒是很乐意用尽刑罚的。李银河在自己的观点中阐述:1.主张取消聚众淫乱罪并不是提倡聚众淫乱;2.不能以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为准,订立法律来惩罚另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;3.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;4.不能用法律尤其是刑法来解决道德问题;5.取消这个过时的法律是为了防止“文革”时代那样的公民权利被肆意践踏的局面再度发生。但这些都目前都只是学者一家之言。